国家药监局关于抗病毒滴丸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 2023/11/28 次浏览 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,抗病毒滴丸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。品种名单(附件1)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附件2)一并发布。 请相关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4年5月16日前,依据《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等单位。 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。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,应当一并修订。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品种名单 2.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抗病毒滴丸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[名称] 通用名称:抗病毒滴丸 汉语拼音: [成份] [性状] [功能主治]清热祛湿,凉血解毒。用于风热感冒、流感。 [规格]每丸重60毫克 [用法用量]口服。一次20丸,一日2~3次(早饭前和午、晚饭后各服一次)。 [] 1.偶见胃肠道不适。 2.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、腹胀、腹部不适、皮疹、瘙痒、过敏反应等。 [禁忌] 1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2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[注意事项]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,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。 4.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,症见:发热,微恶风,有汗,口渴,鼻流浊涕,咽喉肿痛,咳吐黄痰。 5.发高烧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请到就诊。 6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9.临床症状较重、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10.本品含有郁金,不宜与丁香、母丁香同用。 11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2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3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4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贮藏] [包装] [有效期] [执行] [批准文号] [说明书修订日期] [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] 名 称: 注册地址: 邮政编码: 电话号码: 传真号码: 网 址: [生产] 名 称: 注册地址: 邮政编码: 电话号码: 传真号码: 网 址: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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