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耳鼻咽喉科等7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初步遴 2023/11/28 次浏览 根据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》和国家级质控中心遴选工作安排,现对耳鼻咽喉科等7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初步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如下: 公示期间,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,请向我司提出书面意见。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,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。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 一、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二、联系方式 (一)电子邮箱:yzygjzlc@nhc.gov.cn (二)信函: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,邮编:100044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耳鼻咽喉科等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初步遴选结果的公示”字样。 国家卫生委医政司 2023年10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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